盐城东方集团总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创建初期(2003年7月-2010年3月)。2003年7月,经市政府审批,盐城经开区管委会出资1.5亿元成立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区属国有企业;这个时期的近7年时间,公司的主要功能是融资,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东扩南移”、开发通榆河东新城战略,为盐城经开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阶段:组建集团(2010年3月-2019年8月)。2010年2月,公司整合为集团公司,功能从单纯融资向投融资、实体化运行迈出重要一步;在接下来的9年间,承建了区内大量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涵盖工业标准厂房、写字楼、安置小区等。2010年5月,集团获得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公司AA评级。
第三阶段:股东变更以来(2019年8月至今)。2019年8月,集团股东方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注册资本从85亿元增至95亿元,成为市属区管国有独资企业;2020年1月和2021年4月分别获得上海新世纪和中诚信国际AA+评级;2022年11月提档升级为市属二档企业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