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序号 | 药剂名称 | 技术要求 | 采购量(吨) |
|---|---|---|---|
| 1 | 乙酸钠溶液 | 1、乙酸钠溶液符合行业标准《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Ⅰ型指标,指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乙酸钠质量分数≥20%,密度≥1.10,CODcr≥156000mg/L,pH为7.5-9,其他指标均应符合标准要求。 2、运输:运输时应密闭,装运容器应防腐,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且满足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
2000 |
2、采购规模:总采购量2000吨,供货总额约160万元。
3、交货地点: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4、供货期:按采购数量,自第一批送货起至采购数量2000吨用完即止;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每批次供货量约30吨,具体供货次数、每批次供货量及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合同相关约定,并满足招标人现场技术要求,如有冲突者,以较高标准要求解释顺序优先。必须是符合行业标准《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HG/T 5959-2021)的乙酸钠(或醋酸钠),每次送货时取样检测,乙酸钠含量和COD当量等指标均达标方可卸货,否则现场退货,不予接收,相关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标后,试用期一个月,如试用期内有两次取样检测不合格,合同终止,之前的货款不予结算。本项目拒绝接受各类复合碳源。
6、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以每批次交货日期为起始日期)。
7、招标范围:乙酸钠溶液的采购、供应、运输、检测、验收、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服务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8、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所投药剂的制造厂商。同时具有环评批复(批复中必须包含“乙酸钠或醋酸钠”产品字样,否则无效)和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
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0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供货量达10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用液态乙酸钠(乙酸钠的质量分数≥20%)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如业绩指标在上述合同中无法反映的,须同时提供买方出具的相应指标证明材料(加盖买方公章)。
1.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的供货能力,有满足运输要求的专用车辆。
1.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6年0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1、9.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第1.3、1.4、1.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31451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