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座C级市政桥梁加固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两座C级市政桥梁加固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3、工程规模:新都路开发大桥、嘉陵江路步凤中心河桥的加固维修工作,总面积10056平方米,主要对混凝土破损严重的主梁、箱梁裂缝等部位进行专项维修加固。其中新都路开发大桥跨径总长245.0m,桥梁面积为8575m2,跨三级航道,全桥共分为七跨主桥为40+65+40m变高度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西引桥为三跨25m部分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东引桥为一跨25m部分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本工程总造价约310万元。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且做好与本工程其他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施工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5、质量标准: 合格。
6、招标范围:两座C级市政桥梁加固维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维修加固、桥检车作业,箱梁顶升、支座更换等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包含前期交通、航道、海事、水利等各主管部门方案报批、专家评审、手续办理,后期检测、验收、质保等全过程服务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施工资质或桥梁养护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跨跨度25米及以上桥梁整体顶升、更换支座施工业绩(具体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如业绩要求中相关指标在要求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的,可同时提供甲方出具的佐证材料或竣工图纸)。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含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0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5、6.1、6.2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元)。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 月19日09 时00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0000.00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B座10楼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93228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