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供热智慧能源项目厂房冬季保暖及零星找补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昱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供热智慧能源项目厂房冬季保暖及零星找补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97万元。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其中供热管道部分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完成并具备供热条件),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 合格。
6、质量要求:满足特种设备相关验收标准。
7、招标范围:供热管道工程及零星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公用管道安装GB2),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含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8932296271(陈加明),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并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至邮箱634133778@qq.com。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 月21日15 时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昱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中海凯旋门北区9幢127号(海盐博物馆对面)
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8066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