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消防维保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消防维保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消防维保项目,康欣、悦欣花园及地下停车楼消防维保招标金额为22.5万元。其中康欣花园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悦欣花园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悦欣花园停车楼面积约为6.3万平方米。
4、质量要求:
4.1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并保证达到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4.2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以及其他相关的消防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消防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并出具消防维保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5、服务期:半年(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护保养及消防应急处理等服务(含免费更换单件材料费≤500元的零配件),对上述消防设施及系统进行巡查、维护(质保期内的设备维修由原消防施工单位承担),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设施组成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江苏消防网中登记且能查询到的单位,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1.3 驻场人员要求:驻场技术人员至少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持有初级技能等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技能等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各1名。
注: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评审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人对照资格要求将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及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7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8005108385(张海青),并备注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简称。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3年3月 1日15时00分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九、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十、其他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张海洋 联系电话:1800510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