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83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00平方米,拟新建公寓楼及食堂。
4、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科技绿洲工业邻里中心新建公寓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做好地质钻探、测量、试验、编制报告等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等后续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5、服务期: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之日起,在10日历天(勘察)内出具勘察成果, 并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图审部门审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9.1.1以及9.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以银行汇票方式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5305101706(徐女士,同手机号),并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15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
4、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15时00分。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一、其他
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能够及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131451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