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房屋建筑设计服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房屋建筑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实施的房屋建筑(含装修)零星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10万以内)设计。
4、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房屋建筑(含装修)零星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10万以内)设计,即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含招标人需要的驻场服务)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拟建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调研,从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认证;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汇报、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控制点交桩、施工阶段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各单项工程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5、服务期限:1年,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设计周期:各单项工程设计服务周期为,接到招标人设计任务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全套图纸设计。
注:设计前须充分踏勘项目现场,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同时需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排定具体出图时间。
7、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确保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图纸审查,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设计确保达到相关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8)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设计组其他成员均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人员数量、专业配备须合理,具有相应专业的设计经验和能力,满足项目设计需求。投标时仅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根据项目设计需求及时配备到位。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4.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5305101706(徐女士,同手机号),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4.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15时00分。
5.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推荐3名入围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8.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80253
附件: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房屋建筑设计服务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