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科技绿洲厂房改建公寓6#楼自动扶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东方新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科技绿洲厂房改建公寓6#楼2部室外自动扶梯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等相关服务,同时包括上述全部电梯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采购室外自动扶梯2部;货物总造价约 55 万元。
梯名 | 层数 | 数量 (部) |
提升高度 (mm) |
扶梯梯宽 (㎜) |
速度 (m/s) | 驱动方式 | 角度 | 备注 |
室外自动扶梯 | 1F-2F | 2 | 3450 | 1000 | 0.5m/s | 变频 节能型 |
30° | 并排 排列 |
2.3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绿洲园区6#公寓(五台山路1号)。
2.4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及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同时做好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明细表中必须包括本次采购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括本次采购电梯制造);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⑤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
②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授权委托销售书);
③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④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明细表中必须包括本次采购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括本次采购电梯制造);
⑤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自动扶梯)资质证书;如投标设备非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3.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 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的最新成熟型产品。其中:(1)电梯设备主要部件(控制柜)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原品牌设备)。(2)不得使用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该企业正常生产的电梯产品与投标品牌不一致的企业)的电梯产品,两个电梯生产企业之间的相互委托、授权无效。
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为“西继迅达”、“巨人通力”、“曼隆蒂森”、“奥的斯机电”、“康力”、“永大”、“菱王”、“博林特”、“上海现代”。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性能、服务等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且须在提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书面证明材料,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投标。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参考品牌。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图纸等,百度网盘自行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Dt68QJJQU6glZgfeVY3lw?pwd=8zmw 提取码: 8zmw
5.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 18705105648(陈工),并备注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简称。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5.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27 日 9 时 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8.2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供货、安装人员及代理人,须保证供货、安装人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确保按时送货和安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东方新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东电梯)五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705105648
电子邮件:676881966 @qq.com
202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