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质勘探和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地质勘探和基坑监测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山路以西、漓江路以北,原杰恩电器二期预留用地。
3、工程规模:拟建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规划规模为3×50t/h燃气锅炉,预留1台扩建位置,公用系统按4台设计到位。新建主厂房,生产检修楼,综合水泵房等,总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
4、服务期:完成必要收资后7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地勘报告,其他阶段完成时间需响应招标人要求。成果提供及实施时间与工程同步,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服务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服务,并及时提交成果(含数据分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成果文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定。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包含地质勘探(提供勘探报告并确保通过图审)、基坑监测(方案编制、提供完整的监测数据报告)、参加基坑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确定,详细勘查技术要求见附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3项目组成员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无须提供。
注: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评审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人对照资格要求将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及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至支付宝账号18932296271(陈加明),并备注单位名称。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3 月 24 日15:00。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帐号:32001735336050837146),投标保证金一律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中标候选人及投诉人(异议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前不得用于投标,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据此可拒绝其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九、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十、其他
1、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开放大道中海凯旋门北区9幢127号(海盐博物馆对面)
联系人:贾宏旺
联系电话:1806619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