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江路滨河公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国有、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江路滨河公园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面积约8.14公顷,其中硬质铺装面积约1.67公顷,绿化种植面积约5.88公顷,建筑占地面积约166㎡,新建人行道面积约0.33公顷,水体面积约0.24公顷。工程计划总投资约3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内容及规模调整的权利。
4、质量控制:二审误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时间要求: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6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乌江路滨河公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均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人员数量、专业根据项目服务需要配备。
注:本项目评审时对项目组拟派人员仅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对照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将项目组人员表及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2 项目组组成人员施工过程跟踪审计要求:
投标时拟定的项目部人员必须全程跟踪服务,随叫随到。
3、业绩要求:/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2月24日9:00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特别提示
因疫情防控需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投标现场,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须持有离开所在地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来盐后在盐做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履行登记、测温、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手续,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盐城市最新要求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32286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