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已进行试运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我司水质分析所产生的废液和化验室危化品药剂瓶属于“HW49其他废物”。经统计,每年产生废液约0.5吨,化验室药剂瓶0.03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二、项目内容
1、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含运输服务),服务费于最后一次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一次性结清;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三、投标人应该提供的资质证明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立,提供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等证明;
2、投标人已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备案登记;
3、投标人须具有满足运输要求的专用车辆。
四、限价
本次服务限价不超过1.5万元。
五、报名方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22年2月11日18:00前将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合同(如委托运输提供)、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备案登记的截图、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邮箱:811251776@qq.com。联系人张一骏,联系电话18252216881。
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