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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兰庭项目推广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9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东方·兰庭项目推广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兰庭项目推广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泰山路西侧、赣江路北侧(德喜花苑)地块。广告推广投放地点详见附件清单。

      3、项目规模:超市出入口灯箱及扶梯约40个点位,小区道闸约15个点位,快递柜约13个点位,线上网络,自媒体及线上线下活动策划、执行等。

      4、项目要求:优秀,满足招标人的推广需求。

      5、服务期:中标后3个月(即2021年12月、2022年1月、2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始计算。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东方·兰庭项目推广服务,含线上线下广告投放、自媒体设立及运营、活动策划及执行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约定,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广告发布、制作、活动策划、营销等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可于开标前登录百度网盘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附件,编制投标文件后参加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捌佰元整(¥:5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帐号:32050173900100000250),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4楼3A06室

      联系人:朱青       联系电话:0515-69057636、15962085696

      附件:东方兰园项目推广服务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