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软件园1#、4#办公楼及会展中心、漕河泾园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软件园1#、4#办公楼及会展中心、漕河泾园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项目规模:软件园1#、4#楼及会展中心楼宇,漕河泾园区研发楼、2A、2B、4A、4B、5A、5B楼宇,共计35台,年维保费约25万元。
4、质量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规范》(GB/T18775)、《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等的相关规定并正常安全运行,同时确保委托保养的电梯能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年检,确保年检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
5、保养方式:半包(包工包料),包括免费提供并更换部分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单价500元及以下、轿厢照明、层门滑块、润滑油等)以及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等。
6、服务期:一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软件园1#、4#楼及会展中心楼宇,漕河泾园区研发楼、2A、2B、4A、4B、5A、5B楼宇,共计35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急修等半包(包工包料)服务,包括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单价500元及以下、轿厢照明、层门滑块、润滑油)以及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行政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级及以上(类型含客梯、货梯、扶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子项目含客梯、货梯、扶梯)。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电梯作业)。
1.3 拟投入本项目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2人)的资格要求:电梯维护保养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电梯作业)。
注: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评审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人对照资格要求将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含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及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7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九、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十、其他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张蓓蓓 联系电话:1860150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