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SK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SK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南侧、嘉陵江路北侧、希望大道东侧、黄山路西侧。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262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9883.48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50亿元。
4、质量控制:二审误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时间要求: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9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SK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文件和预算审核(如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2.1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10年(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2名:均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项目组还需配备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5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具有造价咨询业务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再提供)。
注:①、②项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
2.2 项目组组成人员驻场要求:
投标时拟定的项目组人员必须全程跟踪服务。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6人,具体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2名,其他1名成员根据专业需要进行调整,驻场人员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其他项目部成员随叫随到。
3、投标人2016年11月1日(以提供的工程结算审定单出具的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同一项目单项咨询合同审定金额5亿元及以上(以工程结算审定单的金额为准,同一项目出具多个审定单的,可累计计算)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业绩。
注: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工程结算审定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8.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8.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三章16.1.1、16.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8.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8.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8.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8.6 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15 日 15 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B座六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15 日 15 时00分。
4、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B座六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汇票。
1.1 现金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单独密封)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2银行汇票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存款信息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2、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2.4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九、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楼404室
联系人:陈利燕
联系电话:18705105648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