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初、高中部新建宿舍楼项目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南、武夷山路东、新都路北、东山路西侧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21424.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599.56㎡,地下建筑面积2825.25㎡。地下1层,地上9层。
二、项目内容
1、治理范围: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初、高中部新建宿舍楼项目一层至九层(建筑面积17077.3m2)房屋建筑内的所有设备及陈设,特殊部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不予治理,具体治理部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采购人实际治理需求为准。
2、服务内容:对相关指标不达标项进行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指标包含但不限于: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必须使用的相关设备、药剂和服务。
3、服务期限: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3日历天内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实际治理服务并通过验收。
4、治理药剂要求:①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治理药剂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产品质量保证,以及产品合格检测报告;②使用施工药剂对有害气体进行分解,确保安全无毒、治理施工后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长期有效并无反弹。
5、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治理后通过第三方(采购人委托的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室内空气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治理后无明显刺激性异味,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 50325-2020)及《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标准。
6、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为1年。
三、投标人应该提供的资质证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四、限价
本项目室内空气环境治理费总价不超5万元。
五、报名方式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9月1日18:00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送至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07办公室。
联系人:葛成成;联系电话:1475135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