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大学科技园(未来科技城)地下室除湿机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盐城大学科技园(未来科技城)地下室除湿机的采购、供应、运输、卸货(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
3、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20万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除湿机的采购、供应、运输、卸货(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2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货物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8日10:00时。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以银行汇票方式直接汇至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帐号:32001735336059911111)。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在接受投诉人(异议人)投诉(异议)书时即办理入账手续)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中标候选人及投诉人(异议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异议(投诉)处理结束前不得用于投标,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据此可拒绝其投标。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蔡海云 联系电话:1800510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