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协助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处理2021-2022年度日常经营及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4、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指首席顾问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12 日15:00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以银行汇票方式直接汇至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汇票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东
联系人:张蓓蓓 联系电话:1860150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