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城街道2021年度监理服务项目(市政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城街道2021年度监理服务项目(市政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2021年度实施的工程(工程计划投资约2900万元)。
4、监理服务期限:一年,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施工同步,具体服务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2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实施的工程的施工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阶段监理、以及施工准备阶段(含前期所有施工手续的办理等)、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5.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 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同时,中标人须配备造价咨询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投资控制,造价咨询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造价员资格或造价师。
5.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财政所;开户银行:建行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 32001739001059110080)。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随原件一起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七、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
2、本工程每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官网(http://www.orientalgroup.net.cn/zbzl/qzzgs/),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八、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1年1月13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22日15时。
十、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官网(http://www.orientalgroup.net.cn/zbzl/qzzgs/)发布。
十三、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东方集团官网(http://www.orientalgroup.net.cn/zbzl/qzzgs/)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四、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一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出席开标会。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8号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89911037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中南城金座九楼909室
联系人:蔡婷婷
电话:1590510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