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漓江路(五台山路-污水厂)污水主管道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漓江路(五台山路-污水厂)污水主管道工程材料及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五台山路-污水厂)段
3、工程规模:拟建管道全长约1800米,主管道新建DN1500约1200米,部分支管道DN800-DN1000约600米,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约20万元。
4、质量标准: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检测报告和评估结论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需要。
5、工期要求: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按招标人要求的检测时间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正式的检测或试验报告。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漓江路(五台山路-污水厂)污水主管道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全部工程中所涉及的常规材料检测)、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市政工程等)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内容中含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且同时具备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独立法人。
注:如需检测项目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允许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按中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要求如需增加相关专业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或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出具报告等情况,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费用不予增加。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增加专业人员的,招标人将另行聘请,费用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6.1.1以及16.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7.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2日15:00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帐号:7101014210001551)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完全一致。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张蓓蓓 联系电话:1860150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