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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新墩花园1、2#住宅 及车库意向受让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8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新墩花园1、2#住宅及车库
    项目编号 YCCQ1707-11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日期:2017年7月1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7年7月18 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7年8月16日
    转让方名称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位于市区开新墩花园1#、2#,全部建成于2007年,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均为住宅、车库,主体6层,车库位于底层,混合结构,采用条形基础、砖墙承重。预售许可证:盐市房预字(2006)第348号;盐市房预字(2006)第349号;发证时间:2006年11月28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5年11月29日止。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华评报字[2017]第A002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2017年4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68.01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转让方电话:0515-68086537,13815578899王先生);
    2、本次转让分两个标的:标的一为新墩花园1#住宅(24套)及车库(24套);标的二为新墩花园2#住宅(36套)及车库(36套);
    3、如竞价成功,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涉及的60套车库可签订合同、办理权证。
    转让参考价格 标的一:¥987.88万元;标的二:¥1480.13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可申请受让该资产,本次转让仅接受单独申请受让该国有资产,不接受联合申请。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送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意向受让方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
    (一)意向受让人为企业、公司法人的,一般须提供:
    1、企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意向受让方权力机构作出的受让决议、决定(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原件);
    4、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
    5、企业信用报告;
    6、提供对资格条件中第1、2条的书面承诺(原件);
    7、企业基本情况(原件);
    8、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意向受让人为社会自然人的一般须提供: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2、个人信用报告;
    3、提供对资格条件中第1、2条的书面承诺(原件);
    4、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查文件 1、国有资产处置的批示;
    2、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7]第A0021号);
    3、标的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其他说明 一、部分主要转让条件
    1、交易价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认可并接受标的现状。
    二、转让方式
    1、经审核后产生两个(含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竞价方式转让。
    2、经审核后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批准后,可采用直接转让方式。
    三、申请方法
    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本公告要求进行自审,自愿接受本公告和项目YCCQ1707-11号竞价文件的约束,于2017年8月16 日下午6时前按规定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填写有关材料,领取YCCQ1707-11号竞价文件,并按以下规定期限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专用结算账户(户名: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09020101201000427683)转入既定的交易保证金:标的一,100万元;标的二,150万元。如故意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致使不符合意向受让方条件的,一切后果由该意向受让方负责。
    交易保证金缴纳期限为2017年8月16日18时前到达以上银行账户,递交方式建议使用直接到达账户方式,不能及时到达账户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负责。
    经资格审查小组同意,意向受让方可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补充提供有关资料。资格审查小组对意向受让方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进入该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审核不合格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
    四、公告期限: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8月16日。
    报名期限: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18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址:市府西路1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9室。
    五、其它
    1、报名并按时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即表明已完全认可转让参考价格(底价)和YCCQ1707-11号竞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条款,报名截止日期后,意向受让方不得撤回受让意向。
    2、通过本次公开交易产生的受让方,应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3、公告期内如没有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4、本公告如有修改或终(中)止,将在www.ycsggzy.gov.cn和 www.yccqw.com上发布。
    5、本公告由转让方进行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交易中心:陆明明; 转让方: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15-66883539;80981008 0515-68086537 13815578899
    传真 0515-809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