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方集团为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审计扎紧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22-12-21浏览人次:

审计是企业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近年来,盐城东方集团恪守国企纪律规矩和责任担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了《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为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夯基提质。

 

 

鉴于集团在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领域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对两大类工作开展规范化、针对性、独立化的审计监督,以优质高效的审计工作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近期,集团分别出台了《集团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试行)》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财务收支审计细则》以“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审计资料归档”的业务流程为主线,共分为七章三十条,旨在依照各方相关规定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行为进行审计监督评价,规范优化业务活动,促进集团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工程建设审计细则》详细罗列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及办法、结果运用等条款,共分为六章二十五条,目的在于从工程立项至项目竣工决算全过程,对其造价实施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审计内容”既是两份《细则》的核心章节,也是审计实施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在《财务收支审计细则》中,审计内容实现了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列报科目的“全覆盖”,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企业会计“六要素”特点,综合运用检查、观察、询问、函证、计算分析等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财务收支的正式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型,投资项目和投资类房地产决策流程、价值认定、会计处理的规范化和合规化等作出综合评价,保证全集团范围内的财务收支工作全部纳入审计“监督网”,杜绝一切财务收支活动中潜在的违规现象和风险隐患。

 

 

《工程建设审计细则》内,审计内容则覆盖了工程造价全生命周期潜在问题和隐患,确保每个环节、每个节点都合法、合规、可控。开工前期准备阶段审计主要审查开工前各项手续、建设规模和设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合同等是否完善、合规;实施阶段跟踪审计主要审查设计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材料及设备品牌、询价、定价流程是否规范,隐蔽工程是否按图纸、规范等要求施工等;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审查结算资料手续、结算工程量、工程计价、材料用量和结算取费标准等是否准确、科学、合理,施工进度执行是否超出合同工期等;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使用条件、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完工项目是否已验收、建设总投资与批准总概算是否相符等。

审计发现问题只是手段和方式,促进问题彻底整改才是目的和要求。

“审计结果运用”章节内,两份《细则》对审计问题跟踪整改做出详细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对审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补足短板弱项、弥补管理漏洞,实现“边审边促、边审边改、改后跟踪”的闭环机制,推动建章立制、合规运行、高效管理,挤出有违真实、合法、效益的多余“水分”和“杂质”,促进被审计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在财务核算、造价实施、业务流程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精益求精。

质量和效果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本次两份《细则》的出台,严明了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审计的工作要求,设定了高标准、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标准,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利剑”职能和效用,将为完善集团科学治理体系,促进集团整体经营质效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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