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盐城东方集团党委在1121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19次党委委员会议,研究讨论集团重点工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集团总会计师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实施方案主要以开发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依据,同时结合了集团的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要深入学习实施方案,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研究讨论了《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会议强调,此次修订公司部分章程是为了进一步强调党建引领公司发展,切实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充分体现了党委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真正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议大事、保落实作用。
会议研究讨论了东方集团二级子公司整合方案。会议强调,为进一步优化集团治理体系,充分考虑集团的发展、公司治理要求及上级精神,集团根据板块划分及业务相近原则,以“产业投资、园区开发、配套服务”三大板块为方向整合二级子公司,保留真正具有影响力或实力的二级子公司17家。下一步要进一步明确17家二级子公司的公司定位,梳理其业务模式。
会议研究讨论了《盐城东方集团创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实施方案》。会议强调,集团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标一流国有企业管理标杆和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典型样本,通过制定和贯彻集团具体的实施方案,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内部制度体系、董事会、经营层、监督体系等5方面的建设,推动集团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走在全市前列,力争打造全市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实现“盐城领先、沿海一流、全省有位置、全国有影响”实力国企的目标追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