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闽西龙岩,一个英烈的名字至今仍然被当地群众传颂,他就是在抗日战争中英勇牺牲的陈明烈士。
陈明,原名若星,字少微。1902年出生于福建省龙岩县(今龙岩市新罗区)。1921年毕业于福建省立第九中学。曾与邓子恢等进步青年发起组织革命书社“奇山书社”。1925年到厦门中山中学任教。
1926年秋,陈明进入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半工半读。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受党组织委派到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政治部负责宣传工作。同年冬,任国民党福建省党部宣传部长,主编《福建评论》《国民日报》。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陈明到武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同年8月,以中共中央福建省党务特派员的身份,回闽重建中共闽南、闽北两个特委,任闽南特委书记。12月,在漳州主持召开党组织联席会议,成立中共福建省临时委员会,任书记,后任省委宣传部长。1928年9月,被派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中国班第3期学习。1931年冬毕业回国后,进入中央苏区,被分配到瑞金红军学校担任教官。1932年4月被调到东路军前锋部队,负责宣传工作。
1934年10月,陈明随中央红军长征。遵义会议后,调干部团任教,后任训练科长、政治委员。1936年任中国工农红军大学高干科教员。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陈明任八路军随营学校政治委员。1939年冬,奉命进入山东,任八路军第115师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后任中共山东分局党校副校长、山东分局政府工作部部长、山东省宪政促进会常委、山东分局政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41年4月,陈明任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主持整个战时工作委员会工作。他根据山东的革命斗争实际,撰写、发表了许多有影响的文章,如《抗日民主政权》《拥护民主政权》等,还颁发了《县区乡各级政府组织条例》《民众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为建设山东抗日民主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1年11月,日军对山东抗日根据地沂蒙山区实行“铁壁合围”,妄图消灭中共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和沂蒙山主力部队。11月30日凌晨,陈明在沂南与费县交界处的大青山和日军遭遇,激战中,壮烈牺牲,时年39岁。
红色是闽西的“底色”,也是这块红土地的“魂”。陈明烈士故乡龙岩是著名革命老区。近年来,龙岩市通过各种举措积极保护传承红色文化,进行了系统化、制度化保护,传承好红色基因,加快老区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