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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2025年季度(含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复核及2025年报表发债融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7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2025年季度(含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复核及2025年报表发债融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2025年季报(含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报表复核及2025年报表发债融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合格,审计报告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5、招标范围:

      5.1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季度(含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复核,其中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表需提供中英文版。

      5.2对集团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发债融资业务提供服务,主要目标和范围如下:

      (1)中标人配合出具招标人2025年度发债融资业务需要的审计机构声明等文件资料。

      (2)中标人对招标人2025年度发债融资业务提供数据支撑并回复提供相应资料。

      (3)中标人对招标人2025年度发债融资业务募集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中引用审计报告的数字进行复核。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投标人为分所机构,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时具有证券服务相关资格,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中的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的单位(提供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2、3、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