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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复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7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复审服务项目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国有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复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单项工程一审结算审定价100万(含)-400万(含)零星工程。

      4、质量控制:成果文件偏差率达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5、服务期:一年,计划起始服务期:2024年8月。

      6、审核时间要求: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25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服务期内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单项工程一审结算审定价100万(含)-400万(含)零星工程结算复审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条款。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已经参与本项目前期估算、概算编审、招标代理、预算编审、跟踪审计、一审、监理等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项目组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除上述①、②项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人员数量、专业根据项目服务需要配备。

      注: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评审时对投标人的项目组拟派人员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组其他人员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后中标人对照资格要求将项目组拟派人员名单及其他人员相关证书报招标人处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5.1.1以及15.1.2条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9、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 月22 日15 时00分。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发送至644975489@qq.com。

      六、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抽签确定中标人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中海凯旋门北区9幢127号(海盐博物馆对面)

      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8066195261

      招标文件(不见面开标):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复审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