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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6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东欣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钱塘江路以北,嘉陵江路以南,九华山路以西,峨嵋山路东地块。

      3、工程规模: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近期6万 m3 /d,总规模 12万 m3 / d,服务费约25万元。

      4、质量要求: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书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同时确保通过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审批认可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环评报告书中必须包含固体废物的处理内容)。

      5、服务时间要求:中标后3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报告并取得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固体废物、地下水、土壤、环境等调查监测、预测分析及修复建议等,不包含丰水期检测),最终出具的成果报告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通过环保等主管部门的审批认可,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污水处理量达6万m3/d及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该业绩污水处理量指标的,投标人还需出具该业绩的污水处理量证明(证明须加盖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在本单位注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以银行汇票方式汇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东欣水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新区支行),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在接受投诉人(异议人)投诉(异议)书时即办理入账手续)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六、招标文件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15:00时。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一、其他

      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东欣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郑城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附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