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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电产业园等园区配电房年度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4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光电产业园等园区配电房年度维保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光电产业园等园区配电房年度维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10KV配电房内配电系统、设备等日常定期维护、检修、传动等预防性实验服务及免费提供并更换部分需更换的零部件、辅材(单价500元及以下)等内容(光电产业园维保范围同时包含箱变),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项目规模:本项目年维保费合计约76万元。

      3、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韩资园四期、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综保区四个园区内。

      4、维保期:一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5、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保养,配电房内设备维护保养后应达到《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等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以确保人身安全和配电房及箱变安全、有效的运行。上述相关标准、规程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735336059911111;联系电话:0515-68086954)。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即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汇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汇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汇票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在接受投诉人(异议人)投诉(异议)书时即办理入账手续)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

      联系人:陈敏慎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13961998418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