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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内土地回收、种植绿化项目苗木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4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内土地回收、种植绿化项目已由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苗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区内土地回收、种植绿化项目苗木采购、供应、运输(含装卸)、验收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交货或服务地点:按要求下苗到指定集中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分批次供应,供苗期暂定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苗木规格、树种(品种)、树形、数量符合招标规范,且均为盘塘苗。禁止疫苗、畸形苗、山苗、僵苗、密塘苗、独杆苗,苗木冠形完整,无病虫、枯死枝、竞争枝、不得出现截干苗(如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甲方将不接受该批苗木,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处罚5000元一次)。所采购的均为带土球苗木,要保证土球湿润且土球直径须为胸径的八倍,并用草绳绑扎,到场时土球必须完好,须根发达,不得出现粗根,按招标要求,自检合格(甲方保留现场选苗的权利),送至指定场地,并接受甲方随时抽检,合格苗方可下载,并按要求堆放。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区内土地回收、种植绿化建设项目绿化(东至新生河、西至峨眉山路、北至世纪大道、南至新都路)苗木采购,造价约870万元;二标段:区内土地回收、种植绿化建设项目绿化(北至团结河、南至西潮河、西至普陀山路、东至沈海高速公路及东至东环路、西至黄山路、南至团结河、北至嫩江路)苗木采购,造价约600万元;三标段:区内土地回收、种植绿化建设项目绿化(北至漓江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希望大道、东至沈海高速公路)苗木采购,造价约920万元;四标段:区内土地回收、种植绿化建设项目绿化(北至南环路、南至嘉陵江路、东至沈海高速公路、西至希望大道)苗木采购,造价约740万元。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开、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2.6其他: 本项目造价约31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须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绿化或苗木的独立法人。

      3.4.2  经招标确定中标人之后,在公示期内(三日),甲方将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苗木、苗圃质量状况,实地考察苗木、苗圃数量达到清单量70%以上(以投标文件提供苗圃实地图片及地址为准,);如考察达不到上述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4..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在近三年内(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  2018年  1月1 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 2018  年  1月  1日止)。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  16  万元整;二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 11 万元整;三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  18 万元整;四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  14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8年 3  月 21  日至2018年  3 月  28  日 。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31.4.242/front/default.aspx)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 http://ggzy.ycsp.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5009 

      注: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850-33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31.4.242/front/default.asp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31.4.242/front/default.aspx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东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文港南路悦达新村二区7#401室

    联 系 人:         黄高云                

    电    话: 0515-89909208,18605159788

     

    2018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