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方集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1-18浏览人次: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盐城东方集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集团继获评“市级、区级文明单位”之后,首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盐城东方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着力抓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 筑牢文明创建根基

探索建立“党建+文明创建”工作联动机制,深入创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团官网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集中转发刊发文章200余篇;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等8次群文活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协同推进的“共建共融”局面,使党建成为文明创建的“助推器”。通过党建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凝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文明创建,让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强文化赋能 凝聚文明创建合力

以“高效卓越·明德守廉”的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店小二”服务企业等20多项文明行动。充分发挥职代会桥梁纽带职能作用,工会、工青团、妇联组织正常运作,发挥员工集体才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荣获市“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民阅读工作先进单位”;集团合唱团作为唯一一支业余选手队伍,代表盐城经开区参加市“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优秀展演奖。

 

 

 

履行社会责任 厚植文明创建底色

全力推进凤栖苑、德喜花苑两个安置小区工程建设;在康欣花园、悦欣花园2个安置小区定期开展上门慰问服务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活动,完善小区充电桩、防撞柱等基础设施;美化公园环境,在东方公园、东郊河滨公园、友谊公园更换老旧设施、补植枯萎苗木;助力经开区义务教育发展,赞助松江路小学女子足球队队服和教师阅读读物;响应区团工委“梦想改造+”关爱计划,为留守儿童打造“梦想小屋”;改善镇村困难群众生活质量,为步凤镇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礼包。积极履行国企责任担当,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盐城东方集团将以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坚守“为股东谋价值,为公司谋发展,为员工谋未来”的初心使命,围绕建成“盐城领先、沿海一流、全省有位置、全国有影响”实力国企的目标追求,以文明创建助推改革发展,以文化建设带动科学管理,抓队伍素质、抓规范管理、抓优质服务、抓业务实绩,以更强举措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比学赶超立标杆、争先进位创一流,为“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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